癔症的症狀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9-05-04 16:35:46
癔症也稱爲歇斯底裏,是一種特殊的神經症。之所以特殊,是因爲相當數量的癔症患者不具有神經症的共同特征,如具有自知力、感到痛苦、主動求醫、沒有精神病性症狀等。因此,按目前較爲公認的觀點來定義,癔症是一類緊接心理社會刺激起病或發作,症狀缺乏病理解剖學和病理生理學基礎,且可因暗示或“繼發得益”發生、加重或減輕、消失的神經症。
一、臨床表現
癔症起病急驟。起病前多有心理社會刺激,通常爲日常生活和人際關系彙總的一般矛盾,強烈刺激則很少見。多數起病于青年期,35歲以後初發者極爲罕見。
癔症的臨床表現主要爲癔症症狀,即無病理基礎的症狀和體征。癔症症狀與患者想象中的疾病的症狀相似。它可以是患者見過或聽過的親友等曾經出現過的某種疾病的症狀,也可以是患者本人曾經有過外傷等不健康體驗而想象必然會伴發出現的症狀,如有過腿傷史的出現“癱瘓”症狀,有頭部撞傷史的出現“遺忘”症狀等。癔症症狀與真正疾病症狀的相似程度,則取決于患者對該種疾病的知識水平。知識水平越低,癔症症狀越不像真正的疾病症狀;知識水平越高,則癔症症狀就越像真正疾病的症狀。
盡管癔症症狀表現爲患者自己想象中的疾病症狀,但癔症症狀并不是故意的,而是無意識的,也即不是裝出來給人看的,不管是在人前還是獨處,在發病期間,癔症症狀同樣存在。
具體表現可分爲癔症性精神障礙和癔症性軀體障礙兩大類。
癔症性精神障礙最常見的臨床表現是情感爆發。患者一會狂笑不止,一會兒又嚎啕答哭;一會兒捶胸頓足,一會兒又滿地打滾;一會兒拼命扯頭發,一會兒又極力服……以幼稚、做作、誇張性表演的姿态,盡情訴述和疏瀉自己的委屈、痛苦和憤怒、曆時可達數小時之久,甚至徹夜不眠,給人一種精神錯亂的感覺。如果伴有幻覺和毀物、傷人、自殺等舉動,則有時也被稱之爲“癔症性精神病”。
癔症性精神障礙的其他臨床表現還有:
癔症性遺忘:遺忘爲突然發生,可能遺忘某一重要事件或遺忘某一階段的經曆,也可能遺忘以往的全部經曆和事件,嚴重時甚至連自己的姓名和身份也會遺忘。但患者意識清楚,其他認知功能和适應功能良好。
癔症性漫遊:漫遊爲突然不辭而别,到處遊逛,既無目的也無計劃,數小時或數天後突然發現自己置身于一陌生環境,但不知爲何會來這裏。在漫遊期間,可進行複雜的活動,不僅能很好地進行自我照顧,如飲食、避免危險等,而且能很好地進行人際交往,如問路、乘車、購物、看戲等。
癔症性假性癡呆:癡呆發生突然,日常生活也不能自理,回答錯誤百出,記憶完全喪失,但又似乎給人一種裝出來的感覺,并不像真正的癡呆,使人摸不着頭腦,難以判斷。
癔症替人格:患者突然改變身份成爲另一個人,被神靈鬼怪或親友的亡靈所附體而出現附體症狀。這時患者把自己真實的身份排除在意識範圍之外,完全以神靈鬼怪或已故親友等新身份說話和行動。
癔症性軀體障礙最常見的臨床表現爲癔症大發作。患者突然跌倒,手足亂動,雖類似癫痫樣的抽搐和挺直,但沒有痙攣和強直的規律。無明顯的意識障礙,能根據周圍人的舉動、言語等反應對發作症狀作相應的調整。
癔症性軀體障礙的其他臨床表現爲癔症性運動障礙和癔症性感覺障礙。
癔症性運動障礙有癔症性癱瘓、癔症性失音、癔症性震顫;癔症性感覺障礙主要有癔症性失明、癔症性失聰、癔症球、癔症性膚覺缺失等。
二、診斷要點
一是起病急驟,病前有明顯的心理社會刺激。二是癔症症狀缺乏相應的病理解剖學和病理生理學基礎。三是癔症症狀可因暗示發生、加重或減輕、消失。四是癔症症狀的持續是與“繼發得益”有關。五是應排除其他精神疾病和軀體疾病引起的癔症樣症狀。
摘自《實用心理異常診斷矯治手冊》(傅安球編著,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