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哮喘如何處理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10-24 11:30:44
據報道,1997~2001年美國妊娠婦女哮喘發病率爲3.7%~8.4%,且妊娠婦女哮喘與嬰兒死亡、早産及低體重等不良事件相關。
妊娠期哮喘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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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認爲,妊娠對哮喘的影響可分三種情況,即哮喘加重、減輕或無變化。輕度哮喘大多不影響妊娠的進展,中重度哮喘者能正确及時的處理也可能不影響妊娠的進展。但若有下列因素存在時,卻不可避免地會加重哮喘:①哮喘未能得到有效控制;②接觸胎兒抗原或感染觸發使哮喘加重。無論哮喘對妊娠的影響有或無、大與小,但其對于胎兒來講大多都是不利的,凡是控制不良的中重度哮喘,可能因發作時的體内缺氧而導緻胎兒低氧血症,使胎兒宮内發育遲緩。這樣早産兒、低體重兒、高膽紅素症、新生兒畸形等發生率将會增加,甚至造成胎兒死亡。據統計,妊娠合并哮喘的胎兒圍産期死亡率約爲3.2%~5.9%,因此妊娠哮喘不容忽視。
妊娠期哮喘該怎麽辦?
第一,在妊娠期,患者必須注意自我保護,以減少哮喘發作。具體措施是:生活有節,保持平穩的情緒;盡量避開一切可能激發哮喘的緻敏原,如蟲螨、花粉、工業粉塵、各種刺激性氣體等;此外,還要謹防感冒;保持室内适宜溫度和濕度;避免過分勞累及精神緊張,并注意預防呼吸道感染(青黴素、紅黴素是妊娠期較爲安全的抗生素藥物)。妊娠頭三個月内,應避免應用對胎兒緻畸的藥物,如四環素族、磺胺類、碘制劑等。若有缺氧應及時吸氧,以保證孕婦及胎兒充分的氧供應。
第二,注重合并症的治療。哮喘發作時還有一些情況合并發生,例如咳嗽、痰多,并發細菌及病毒感染等。對此應給予高度重視,采取相應的對症及對因治療,以提高綜合治療效果,确保孕婦及胎兒安全。
第三,正确合理選擇控制藥物及階梯治療方案。妊娠期哮喘是哮喘治療及管理中的一種特殊情況。既要控制哮喘,使妊娠婦女順利渡過孕期至分娩,又要避免藥物對胎兒可能導緻的危害。
1.輕度間歇性哮喘
對于間歇性哮喘病人,随身攜帶短效支氣管擴張劑,沙丁胺醇是首選的短效吸入β2受體激動劑,因爲它非常安全。目前尚沒有證據表明使用短效吸入β2受體激動劑能造成胎兒損傷,也沒有證據表明在哺乳期間禁忌使用這種藥物。
2.輕度持續性哮喘
首選的長期控制藥物是每日吸入小劑量糖皮質激素。大量數據表明,這種藥物對哮喘妊娠婦女既有效又安全,圍産期不良轉歸的危險沒有增加。布地奈德是首選的吸入糖皮質激素,因爲現有的有關布地奈德用于妊娠婦女的數據比其他吸入糖皮質激素多。應該注意到目前尚沒有數據表明其他吸入糖皮質激素制劑在妊娠期間不安全。因此,對于除布地奈德之外的其他吸入糖皮質激素,如果病人在妊娠之前用這些藥物能很好控制哮喘,可以繼續使用。
3.中度持續性哮喘
有兩種治療選擇:小劑量吸入糖皮質激素加長效吸入β2受體激動劑,或将吸入糖皮質激素的劑量增加到中等劑量。
4.重度持續性哮喘
如果病人使用第三級藥物後仍需要增加藥物,那麽吸入糖皮質激素的劑量應該增加到大劑量,首選布地奈德。如果增加吸入糖皮質激素的劑量仍不足以控制哮喘症狀,那麽應該加用全身糖皮質激素。在妊娠婦女中,隻有嚴重、不能控制的哮喘才考慮口服皮質。因爲,口服皮質不但可增加先兆子痫、早産和低出生體重兒危險,還可稍增加孤立唇裂、腭裂的危險。
第四,對妊娠期哮喘急性發作積極治療。應積極吸氧,調節吸氧濃度,使動脈血氣指标維持在PaO2≥70mmHg或SaO2≥95%,采取霧化吸入短效β2受體激動劑,開始60~90分鍾内連續吸藥3次,然後,再每1~2小時吸藥1次。靜脈給予甲潑尼龍(甲強龍)1mg/kg,每6~8小時給藥1次,症狀改善後逐步減量。靜脈給予氨茶堿:負荷量爲6mg/kg,維持量爲0.5mg/kg/h,調節給藥量維持茶堿血藥濃度在5~12ug/ml。若上述治療不佳,可皮射特布他林0.25mg。經過積極的治療,若孕婦症狀改善不明顯,尤其是PaO2<70mmHg者應嚴密監測血氣變化,對嚴重哮喘且有生命危險的患者,需要進行氣管插管和輔助通氣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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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一般的哮喘并不需要終止懷孕,但如果孕婦患有長期反複發作的慢性支氣管哮喘,并已經出現心肺功能不全時,應考慮行人工流産術或引産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