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久安”抗乙肝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07-16 13:46:36
由于各種社會原因和疾病本身的特點,導緻慢性乙型肝炎病友長期忍受着身體和心靈的雙重折磨。據我們了解,絕大多數病人對自己的疾病并沒有全面和正确的認識,特别是小部分人利用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心理弱點,肆意誇大部分藥物的療效,結果造成衆多患者人财兩空,延誤了病情。作爲一名長期從事病毒性肝炎防治的醫務人員,長期接診的肝炎病患者數以萬計,深感到醫生的責任重大,必須多花一些時間加強與患者溝通,使更多的患者對慢性肝炎的治療有更加正确的認識。
提醒1:抗病毒治療才是治療慢性乙肝的根本
患者常見誤區:“抗病毒治療無關緊要”,“肝功能異常時服用一些降酶藥物就行了”
乙肝不同于其他疾病,不能單憑自己的症狀來判斷自己是否應該治療。臨床上發現有相當數量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一直沒有監測到的肝炎活動,但乙肝病毒對人體的損害卻在體内靜悄悄地進行,因此我們常說乙肝病毒是體内潛伏的“隐性殺手”,多數慢性肝炎患者在轉氨酶輕度升高時并無症狀。一些應該治療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誤認爲:“抗病毒治療無關緊要”,“肝功能異常時服用一些降酶藥物就行了”。其實,護肝藥物隻能暫時性保護肝髒,改善肝功能,對乙肝病毒沒有實質性的作用,根本性的治療措施是抗病毒治療,因爲肝功能損害就是由乙肝病毒所引起。因此,對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而言,長久之計是進行抗病毒治療,才能真正保護肝髒的安全。我國之所以有2000-3000萬慢性活動性肝炎和肝硬化病人,就是由于大部分患者沒有系統接受抗病毒治療的結果。
提醒2:别一味追求所謂“轉陰”療法
患者常見誤區:對乙肝抗病毒藥物期望過高
目前國際上批準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的藥物隻有幹擾素(包括普通幹擾素和長效幹擾素)和核苷類似物(包括拉米夫定、阿的福韋等),市場上衆多聲稱具有抗病毒作用的藥物多數是名不符實的。目前的抗病毒藥物能起到抑制乙肝病毒複制、改善肝功能的作用,部分患者的肝纖維化還可能逆轉,但是絕大多數病人并不能通過治療把乙肝病毒從體内完全清除,也就是不能完全轉陰。事實上,就目前的科技水平,沒有一種藥物能将乙肝病毒完全清除。如果患者一味追求所謂“轉陰”療法,對乙肝的抗病毒藥物期望值過高,就容易受到虛假廣告的欺騙,最終受害的是患者本人。但患者也不必悲觀,依靠現有的藥物達到長期控制病毒複制、阻止肝病進展的治療目标是完全可以達到的。
提醒3:把握好抗病毒治療時機
患者常見誤區:不加檢查并自行購藥治療,稍有好轉就停藥
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療費用較高,采用目前任何一種抗病毒治療方案,一個療程,藥物加檢查總治療費用近萬元。爲最有效的利用好抗病毒藥物,要把握好抗病毒治療的時機。抗病毒治療開展的最佳時機是HBVDNA陽性,ALT反複波動;此外,一些肝硬化患者,肝、腎移植術的乙肝感染者,腫瘤化療期和圍手術期的乙肝感染者也可使用。但目前一些肝功能正常的患者爲了達到清除乙肝病毒的目的采取自行購藥治療,盡管在治療的初期可以達到HBVDNA陰轉的結果,但停藥後仍會再次升高,有的出現病毒耐藥,甚至在患者真正需要抗病毒治療時,無法選擇有效的治療藥物,這種做法非常不可取!況且抗病毒治療本身還存在一些可能的副作用,如幹擾素對甲狀腺功能有一定的影響,對血象也有抑制作用;一些新的核苷類抗病毒藥物對胎兒的影響尚不完全清楚。因此,患者自行購藥治療是十分錯誤和危險的!患者要在醫生的詳細檢查後,才能決定何時真正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
提醒4:慢性乙肝較難治愈,要有長期治療的思想
患者常見誤區:反正乙肝治不好,幹脆不治了
正是由于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的療效有限,不能完全清除病毒,因此導緻部分患者在使用抗病毒治療期間效果較好,但停藥後又出現複發的現象。這部分患者有的在花費了一大筆錢後就有退卻的念頭,覺得慢乙肝治療總歸是不能治愈,幹脆就不要再治了。這種思想是極其錯誤的,如果病情需要,是一定要治療的,否則肝髒病情會加重,最終可能發展至肝硬化。因此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一定要樹立長期治療的觀念,我們将這種抗病毒治療稱爲“循環治療”,也就是說,當前沒有哪一種藥物能通過一個療程的治療徹底治愈乙肝,要通過多個療程、多種藥物的應用持續控制病毒複制,阻止病情進一步發展。
另外,治療期間的定期檢查也非常重要,我們經常遇到這樣的患者,專門開處方買藥不要求做檢查,認爲吃藥更重要,檢查不檢查無所謂。其實,定期檢查的重要性絲毫不亞于定期服藥。因爲定期檢查能監測抗病毒治療的效果,如果抗病毒藥物治療無效,就應該更換其他抗病毒藥物治療;如果達到療效,繼續治療一段時間後停藥;如果用藥期間出現HBVDNA和ALT的反跳,可能是因爲病毒發生了變異,對藥物産生了耐藥。還有些抗病毒藥物在治療期間可能會發生一些不良反應,如幹擾素可能引起白細胞下降和肝功能異常,個别患者可出現甲狀腺功能異常等。這些都需要定期檢查才能及時發現。一些患者用藥期間未進行監測,以緻醫生無法判斷藥物的療效,一些不良反應不能及時發現,最終受損的是患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