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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學生被勸退是歧視!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7-04-29 16:14:20

關鍵詞:教育升學

  最近兩年,如何消除高校對乙肝病毒攜帶新生的歧視,成爲中國肝炎防治基金會副理事長王钊的一塊心病。

  目前,乙肝在我國人群中的攜帶率近10%,乙肝長期攜帶者1億多。乙肝歧視由來已久,但王钊發現,近兩年來,乙肝攜帶者學生被學校休學的現象頻頻見諸報端。

  這些事件往往規模大、涉及的學生人數多、社會反響強烈。她說:“過去兩年中,各地的多名學生向我們求助,引起了我們的重視。”

  乙肝歧視已成嚴重社會問題

  對上述現象,中國肝炎防治基金會給予了高度關注。随後他們發現,高校的乙肝歧視現象的消極影響,已不僅僅限定在校園内:休學導緻了乙肝攜帶者學生的學業中斷,部分同學甚至就此而失去了回到學校繼續學習的機會,人生之路因此而改變;表明高校校醫院和學籍管理部門對乙肝缺乏了解,不清楚應當如何對待乙肝攜帶者學生,校方在面對這個問題時也感到困惑;在休學事件發生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于如何處理這類事件也不是很清楚,也感到困惑。

  “最嚴重的是,這類事件在廣大師生和社會公衆當中,引起了無形的乙肝恐懼情緒,公衆認知爲之困惑。”王钊說,乙肝攜帶者學生被大規模休學現象,涉及到這一青年群體的切身利益,涉及到高校公共衛生**,也涉及到社會文明建設和社會價值觀的進步,“是一個亟待重視并亟待給出明确解決對策的問題”。

  強制休學侵犯教育平等權

  事實上,醫學上早已确認:乙肝病毒攜帶者肝功能相對正常,不等于乙肝病人,體力上與正常人無異,也不妨礙他人接受教育。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中,乙肝病毒攜帶者與其他人接觸不會發生傳染。

  “強制休學,是對公民教育平等權的侵犯。”哈爾濱工業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成銘對法律上有關規定作了列舉:《教育法》規定“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04年)規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其中包括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對照李毅的遭遇,楊成銘認爲,從法律上講,強制休學行爲侵犯了李毅同學的教育平等權。“從法律後果上看,這種侵權會影響受教育者的身心發展,将使一個家庭持續貧困,損害一個社會的公平、正義和全面進步,乃至國家的創新能力和核心競争力。”

 

  相關法制建設亟待跟進

  “肝膽相照論壇”是一家關注并維護乙肝攜帶者正當合法權益的乙肝公益網站,負責人之一陸軍在同網友的交流中,發現大學新生因爲是乙肝病毒攜帶者而被強制休學的情況,在新疆、河北、雲南、四川、山西等不少地方均有發生。

  在爲受害者依法的大量實踐中,陸軍深切地感受到:乙肝歧視作爲一種近年來集中出現的社會現象,缺乏明确的專門法律予以規範,各個相關方也都沒有成熟的行爲模式來應對,使得這種現象無法有效地預防。

  “而且,一旦歧視事件發生後,也無法有效地幹預和援助,難以得到圓滿解決。”陸軍表示,乙肝攜帶者學生被強制休學現象,關鍵是相關法制建設要跟上,從全局上預防這種現象的發生。

  作爲全國政協常委、蘇州大學教授朱永新認爲,應在相關法律上,将“非歧視”原則具體化。他曾提出一項提案,建議對2004年12月實施的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進行具體化。希望在《傳染病防治法實施細則》中規定“乙肝表面抗原屬于公民隐私權,不得入學時強制進行乙肝兩對半和乙肝表面抗原檢查,如違反本條款,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教育部門進行處罰”。

  2005年1月,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将乙肝病原攜帶者判定爲合格。王钊說:“這是一個好的迹象,也希望高校中早日消除不應有的乙肝歧視。”

  一則《被退學的乙肝攜帶者》的新聞引起了中國肝炎防治基金會護肝大使劉德華的注意。他通過南方都市報呼籲:社會不應該歧視乙肝帶菌者,而應該幫助他們。“被退學的帶菌者學童,他們并不會因爲讀書上課,而把病菌傳染給其他人!”

  《被退學的乙肝攜帶者》報道了10名新疆烏魯木齊第十五中學7年級的學生(烏魯木齊共有19名這樣的學生)因攜帶乙肝病毒被退學的事件。文中稱,這可能是第一樁乙肝歧視造成未成年人權利受侵害的案例。

  記者就此采訪了護肝大使劉德華,身在香港的他得知此事後,立刻上網查看了相關報道,他說,“我十分驚訝,沒想到國内這麽多地方對乙肝病毒攜帶者有這麽深的誤解。我希望肝炎防治基金會的醫生及有關人員,可以把正确的護肝、乙肝病毒等訊息帶到新疆,讓學校老師明白,那班被退學的帶菌者學童,他們并不會因爲讀書上課,而把病菌傳染給其他人。社會應該幫助他們,而不應該歧視帶菌者。”劉德華一再強調,“乙肝是可以防治的,希望醫護人員盡快把正确的防治訊息帶給大衆,打預防針才是真正治本的方法。”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