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專題 >> 傳染 >> 結核病 >> 結核病飲食生活

肺結核活動期能否結婚

https://daz120.org 2005-12-13 17:54:11

關鍵詞:結核病

  肺結核是呼吸道傳染病。肺結核活動期,病人有低燒、消瘦、乏力、食欲差、咳嗽等症狀:以及血沉快,肺部檢查有浸潤或血性播散病竈,痰檢查結核菌陽性。 

  在此期間病人需充分休息、及時治療和增加營養,才能使病竈逐漸吸收好轉。如果活動期結婚,會帶來下面五方面的危害:

  1.此時結婚,會将病傳染給對方。

  2.新婚時,情緒興奮,過度疲勞,會使病情加重,尤其是女性病人。

  3.妊娠對肺結核不利,婚後懷孕,妊娠可使身體各髒器負擔加重,早期妊娠反應可影響營養供應,随着胎兒長大母體營養需要量增多,更會降低抵抗力。

  4.分娩時肺結核也有影響,如産後腹壓突然下降,肺部擴張,均可成爲原來靜止或愈合病竈複發的誘因。

  5.對優生有害,如抗痨藥物鏈黴素等可通過胎盤引起胎兒中毒,以緻新生兒耳聾或平衡失調。

  基于以上的原因,處在肺結核活動期的**青年不宜結婚。

  目前有大量的抗痨特效藥如鏈黴素、異煙肼、對氨柳酸鈉、利福平等,可使大部分新發病患者經過一年到一年半治療而痊愈,其複發率也很低。因此,患有肺結核的青年,應該早期治療。一般在結核治愈後可以結婚。

(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