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葡萄胎的治療原則
https://daz120.org 2008-10-15 14:58:42
一、清宮 因葡萄胎随時有大出血可能,故診斷确定後,應及時清除子宮内容物,一般采用吸宮術。在内容物吸出的過程中,子宮體逐漸縮小,變硬。吸出物中雖含血量較多,但大部爲宮腔原有積血,故患者脈搏、血壓一般變動不大。不少人主張如子宮超過臍,應施行經腹剖宮取葡萄胎,認爲這樣可在直視下徹底清除,并能較好地止血。但在實踐中,即使子宮脹大至七八個月妊娠大者,應用吸宮術亦能順利清除。如需要切除子宮,可在吸宮後立即進行。剖宮取葡萄胎反緻胡使葡萄胎種植、轉移可能。無吸宮設備者,可在擴張宮頸後,鉗夾葡萄胎。
第一次清宮不必過于追求完全,以緻損傷較軟的宮壁。可于1周左右,再做第二次刮宮術。
往往患者經過清宮治療,仍有子宮出血而就診者,可根據當時情況處理。疑爲葡萄胎不全流産(吸刮不全或有新的水泡狀物産生),可慎重進行全面刮宮,如仍出血者,應考慮病變侵入宮壁,詳見惡性葡萄胎及絨癌。
葡萄胎自然流産者亦應清宮。清宮時是否靜脈滴注子宮收縮劑,有不同的看法。反對用者認爲宮縮劑促使子宮強烈收縮可迫使葡萄胎絨毛大量進入血循環中,造成栓塞或葡萄絨毛大量進入血循環中,造成栓塞或轉移。因此,在手術過程中,如子宮收縮良好,即不必常規應用宮縮劑,隻有在出血較多而子宮收縮不良時應用。
二、子宮切除 年齡在40歲以上,或經産婦子宮長大較速者,應勸告切除子宮,年輕的可考慮保留卵巢。子宮大于5個月妊娠者在切除之先,應經陰道清除宮腔内大部分水泡狀胎塊,以利手術處理。
三、輸血 貧血較重者應給予少量多次緩慢輸血,并嚴密觀察病人有無活動出血,待情況改善到一定程度後再施行清宮術。遇有活動出血時,應在清宮的同時,予以輸血。
四、糾正電解質紊亂 長期流血、食欲不振者往往有脫水、電解質紊亂,應檢查糾正。
五、控制感染 子宮血,或經過反複不潔操作者,容易引起感染,表現爲局部(子宮或附件)感染或敗血症。應予足量抗炎藥物;并積極糾正貧血和電解質紊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