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關節炎怎樣治療
http://zhuanti.# 2008-04-25 11:52:56
感染性關節炎的治療必須遵循三大原則:
(1)早期有效的抗生素治療,以消滅病原菌,杜絕感染源;
(2)充分有效地局部引流,減低關節腔内壓力,減少關節的破壞及後遺症;
(3)積極全身支持療法,以提高機體抵抗力。
早期診斷和早期治療,不但可以挽救病人的生命,還可以保全關節的功能。因此,一開始就應用足量有效的抗生素,這是治療感染性關節炎最根本的措施。在衆多的抗生素中,可應用青黴素、新青黴素、萬古黴素、先鋒黴素、紅黴素、卡那黴素、丁胺卡那、多粘菌素、四環素、利福平、鏈黴素、氯黴素、磺胺藥等。比較好是根據滑液細菌培養及做藥物敏感試驗的結果,選擇抗生素。抗生素的應用刻不容緩,必須盡早進行。所以,在得出細菌培養結果以前,可先根據病人的年齡、性别、職業、原來發炎的疾病和發病時的情況、關節液的外觀、性狀、理化性質、塗片來估計可能的緻病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引起的,多伴有皮膚化膿性感染;流感嗜血杆菌性關節炎,好發于6個月至兩歲的兒童;淋球菌引起的關節炎,多見于青年女性,常伴有泌尿系統和生殖系統的感染。根據這些蛛絲馬迹,可選用合适的抗生素。病情危重,病原菌未明者,可聯合應用幾種抗生素。一旦确定了細菌,有了抗生感試驗結果,應重新調整抗生素及劑量。爲了迅速達到并保持有效的藥物濃度,一般主張抗生素的應用通過靜脈注射,劑量要足夠,療程要充分,每天分次進入。研究表明,抗生素很容易從血循環滲透到關節内,使關節液中達到有效的抗菌濃度,不必将抗生素直接注入關節腔内,因關節腔注射可能注入新的感染因素及産生化學性滑膜炎,必要時才考慮關節腔注射抗生素。治療過程中應反複進行關節液的細菌培養,靜脈給藥維持到臨床體征和關節症狀轉向正常爲止。感染控制後可改口服抗生素治療,持續應用到症狀消失後兩周。若治療48小時後臨床表現與關節液培養均無好轉,應重新安排治療方案。
幾乎所有的感染性關節炎都需關節引流,必須迅速而完全地引流膿性滲出物,因爲它們能很快破壞關節。充分引流可以關節引流分穿刺引流、手術引流及關節鏡下引流。
穿刺引流每日1次,用生理鹽水或林格液沖洗,具有簡便、易行的優點,而且可以預防閉合的感染轉化成開放的傷口。一般治療4—7天後無改善時,可做手術引流。應徹底清除膿腫和壞死的滑膜,但不能破壞幹骺端的血運。應保持引流通暢,使關節軟骨免于暴露在有毒物質中,爲此,術後常用負壓吸引。
關節鏡能展示關節腔内的各種結構,尤其對關節後面部分的顯示比關節切開更清楚。可通過關節鏡灌注沖洗其内容物,并在鏡下去掉纖維化和壞死組織。更重要的在于,使用關節鏡所導緻的關節活動度的喪失比關節切開少得多,創傷小,必要時可重複此手術。因此,穿刺引流失敗者,以及體質太差不能耐受手術的病人,更應考慮關節鏡引流。
急性期病人,症狀十分明顯者,應卧床休息。患病關節應予适當休息,如用夾闆固定關節,每天須幫助該關節作一定的活動,以利于軟骨從滑液中獲得營養。局部炎症消失後,關節才能負重,可以逐漸增加關節活動量、操練肌肉,并可應用熱敷、推拿等,以促進關節功能之恢複。炎症治愈後,關節已發生畸形者,則可用非手術療法或手術療法進行矯正。
由于感染性關節炎的病因明确,能夠分離出病原體,隻要能及時診治,多數病人可以治愈,關節功能也可獲得較好的恢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