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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強奸未成年繼女緻其染淋病

http://zhuanti.# 2010-01-20 13: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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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長期在外地工作,獨守空房的繼父趁此機會多次年僅13歲的繼女,并緻其感染淋病。與妻子離婚後,繼父仍利用暫住的機會再次繼女多達5次。1月18日,這個禽獸繼父被判刑9年。

  被告人崔某1975年6月出生,2003年他與被害人譚某的母親唐某認識并戀愛,二人于2004年結婚。家庭重組後,唐某帶1995年1月出生的女兒譚某搬到崔某樂山市的家中居住。

  13歲那年在樂山繼父了她

  由于唐某長期在外地工作,回家時間較少,家中常常隻有崔某、譚某二人共同生活。随着時間的推移,譚某發育得越來越快,第二女性特征愈加明顯。這對每天面對譚某成長的崔某來說,無疑是個巨大的誘惑。2008年,伺機已久的崔某終于按捺不住心中的烈火,多次利用唐某外出工作的機會在家中強行與譚某發生性關系。可憐的是,當時年僅13歲的譚某還不足以明白何爲性關系的時候,就感染了淋病。  

  唐某與崔某的婚姻僅僅維系了5年。2009年,兩人宣告離婚。唐某帶着女兒搬到了成都蘇坡鄉一帶居住。唐某想過一種平靜而簡單的生活,可以盡到媽責任,好好照顧女兒,彌補以前因工作而冷落女兒的内疚。

  在成都繼父獸性如初

  沒想到這段風平浪靜的生活因爲崔某的到來被迫中斷。

  2009年9月10日崔某來到成都找工作,爲了節省旅費,他找到唐某表示想在她家暫住幾日。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唐某念及這個要求并不過分,便同意了幫他這個小忙。然而,這份好心并沒有阻斷崔某的邪惡之欲。

  當晚,當崔某踏進唐某家的那一刻,他眼前一亮,心率不由加快。他欣喜地發現幾月不見的譚某出落得更加水靈。那顆狂熱的心躁動不已,他苦苦尋求下手的時機。9月10日至14日,崔某5次趁唐某外出上班,在唐某房間将譚某。

  事隔幾日,唐某發現女兒沒來月經,便詢問譚某。譚某這時才将崔某她的事吞吞吐吐地告訴母親。但得知前夫兒一事,唐某差點氣倒在地。于是,唐某帶女兒譚某到公安機關報案。

  “繼父曾要求與我的同學發生性關系”

  據譚某回憶,2008年9月感覺下身不舒服,崔某便帶她到當地的一個小診所,找到一位姓羅的醫生給其看病。原來崔某長期在羅醫生處治療淋病,經羅醫生證實,譚某也被感染淋病。

  更可怕的是,崔某不僅僅想占有譚某,他還試圖将魔爪伸向譚某的同學。2008年下半年,譚某曾帶同學童某到家裏玩耍。崔某回家後,将譚某叫到另一房間,要求與譚某發生性關系,被譚某拒絕。崔某遂又要求與譚某的同學發生性關系。因爲房間由木闆隔離,不隔音,童某在隔壁聽到崔某與譚某的談話後吓得從後門跑掉。2009年10月21日,民警根據被害人譚某的報案在樂山市崔某家中将其擋獲。

  被擋獲後崔某仍然狡辯自己是在譚某自願的情況下與之發生性關系的,還稱由于被害人譚某發育快,像她母親,對他吸引力很大,兩人在一起屬于自由戀愛。  

  青羊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崔某強行與不滿14周歲的發生性關系,其行爲已構成罪。被告人崔某辯稱其是在譚某自願的情況下與譚某發生性關系,但從指控證據及被告人在庭審中的供述看,2008年下半年被告人崔某就與譚某發生過性關系并導緻譚某感染性病,而當時譚某年僅13歲,即便不能認定譚某是否出于自願,崔某的行爲也已構成罪。鑒于崔某強行與發生性關系,且認罪态度不好,應從重處罰:被告人崔某犯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記者手記:

  人們憐憫女孩不幸遭遇,痛斥繼父泯滅人性的同時,也不得不引起人們更多深層次的思考。現代社會充滿着各種誘惑,在各種刺激面前,男性的原本沖動可能會加深、加劇,特别是再婚組織的家庭,當繼父看到年輕貌美的繼女,加劇了占有的欲望,因此,女孩要有自我保護的意識,要敢于向不法行爲說“不”。

  如今,不斷攀升。再婚後,單身母親要多加留意,格外保護珍重自己的女兒,多加一分思考,多添一份牽挂。另外,對于女孩的性教育刻不容緩。女童進入青春期,除了學校應有的青春期教育外,作爲母親,應該把性教育放在一個重要的位置,教會孩子相關的知識,這樣女孩才能更懂得保護自己。

  但願這樣的悲劇不要再發生。 (青法宣 記者 宋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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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