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脫性皮炎型藥疹容易與哪些疾病混淆?
http://zhuanti.# 2008-07-10 17:09:29
關鍵詞:剝脫性皮炎型藥疹
需要和不同類型的藥疹鑒别:
(一)固定型藥疹是最常見的一型。常由磺胺制劑、解熱止痛劑或巴比妥類等藥引起。皮疹爲類圓形或橢圓形的水腫性紫紅色斑,直徑約1~2或3~4cm。常爲一個,偶可數個,邊界清楚,重者其上發生大疱。停藥後約1周餘紅斑消退,留灰黑素沉着斑,經久不退。如再服該藥,常于數分鍾或數小時後,在原藥疹處發癢,繼即出現同樣皮疹,并向周圍擴大,以緻中央色深,邊緣潮紅。也可發生水疱。複發時他處也可出現新的皮疹。随着複發次數增加,皮疹數目也可增加。損害可發生于任何部位,但較多見于口唇、口周、龜頭、等皮膚粘膜交界處,手足背及軀幹也常發生,可單發或鳳時累及數外。發生于皺襞粘膜處易糜爛,産生痛感。一般經7~10日可消退,若已潰爛則愈合較慢。重者可伴發熱。
(二)荨麻疹型藥疹較常見。多由青黴素、血清制品(如破傷風或白喉抗毒素)、呋喃唑酮及水楊酸鹽類等引起。症狀與急性荨麻疹相似,可同時伴有血清病樣症狀,如發熱、關節疼痛、淋巴結腫大、血管性水腫甚至蛋白尿等。若緻敏藥物排洩十分緩慢或因生活或工作中不斷接觸微量緻敏原(如醫務人員對青黴素過敏,制藥廠工人對某些藥物過敏),可表現爲慢性尊麻疹。
(三)麻疹樣或猩紅熱樣藥疹 較常見。多由解熱止痛類、巴比妥類、青黴素、鏈黴素及磺胺類等藥物引起。發病多突然,常伴有畏寒、發熱等全身症狀。麻疹樣藥疹爲散在或密集、紅色、帽針頭至米粒大的斑疹或斑丘疹,對稱分布,可泛發全身,以軀幹爲多,類似麻疹,嚴重者可伴發小出血點。猩紅熱樣藥疹初起爲小片紅斑,從面、頸、上肢、軀幹向下發展,于2~3日内可遍布全身,并相互融合。達到時,全身遍布紅斑,面部四肢腫脹,酷似猩紅熱的皮疹,尤以皺褶部位及四肢屈側更爲明顯。本型藥疹患者的皮疹雖鮮明,但全身症狀較麻疹及猩紅熱輕微,無麻疹或猩紅熱的其它症狀。白細胞數可升高,少數患者肝功能可有一過性異常。停藥後1一2周病情好轉,體溫逐漸下降,皮疹顔色變淡,繼以糠狀或大片脫屑。病程一般較短,但若未及時發現病因及停藥,則可向重型藥疹發展。
(四)濕疹型藥疹大都先由外用磺胺或抗生素軟膏引起接觸性皮炎,使皮膚敏感性增高。以後再服用同樣的或化學結構式相似的藥物,又可引發此型藥疹。其形态爲粟粒大小丘疹及丘疱疹,常融合成片,泛發全身,可有糜爛滲液,但少有畏寒、發熱等全身症狀。停藥後逐漸好轉,以青黴素、鏈黴素、磺胺類,汞劑及奎甯等引起者較多。
(五)多形紅斑型藥疹常由磺胺類、巴比妥類及解熱止痛藥等引起。臨床表現與多形紅斑相似,皮損爲豌豆至蠶豆大小圓形或橢圓形水腫性紅斑、丘疹,中心呈紫紅色,或有水疱,境界清楚。多對稱分布于四肢伸側、軀幹、口腔及口唇,有痛癢感。重者可在口腔、鼻孔、眼部、、外生殖器及全身泛發大疱及糜爛,疼痛劇烈,可伴高熱、肝腎功能障礙及肺炎等,病情險惡,稱爲重症多形紅斑型藥疹。
(六)紫癜型藥疹此型藥疹可由巴比妥鹽、甲丙氨酯(眠爾通)、口服利尿藥、新黴素、奎甯等引起。通過II型變态反應發生血小闆減少性紫癜或III型變态反應引起毛細血管炎症而産生紫癜。輕者雙小腿出現紅色瘀點或瘀斑,散在或密集分布,有的可略微隆起。重者四肢軀幹均可累及,甚至有粘膜出血、貧血等。有時可伴發風團或中心發生小水疱。
(七)大疱性表皮松解型藥疹是嚴重的藥疹,常由磺胺類、解熱止痛劑(水楊酸類、保泰松、氨基比林等)、抗生素、巴比妥類等引起。起病急驟,全身中毒症狀較重,有高熱、疲乏、咽痛、嘔吐、腹瀉等症狀。皮損爲彌漫性紫紅色或暗紅色斑片,常起始于腋和腹股溝,迅速波及全身,觸痛顯著。旋即于紅斑處起大小不等的松弛性水疱,稍一搓拉即成糜爛面,或形成大面積的表皮壞死松解,尼氏征陽性。壞死表皮呈灰紅色覆于糜爛面上,留下疼痛的剝露面,像淺表的二度燙傷。口腔、頰粘膜、眼結膜、呼吸道、胃腸道粘膜也可糜爛、潰瘍。部分病例開始時似多形紅斑或固定型藥疹,很快即泛發全身,須即刻停藥及搶救。嚴重者常因繼發感染、肝腎功能障礙、電解質紊亂或内髒出血及蛋白尿甚至氮質血症等而死亡。
(八)光感疹多由于服用冬眠靈、磺胺、異丙嗪(非那根)、四環素、灰黃黴素、氫氯噻嗪(雙氫氯噻嗪)、補骨脂及甲氧補骨脂素等藥後,再經日光或紫外線照射而引起。可分爲兩類:①光毒性紅斑(phototoxie erythema):皮疹與曬斑相似,多發生于曝光後7~8小時,局限于曝光部位,任何人均可發生;②光變應性發疹(ph0to al-lergic eruption):僅少數人發生,需經一定的潛伏期。皮損多呈濕疹樣,可見于曝光部位及遮蓋部。此外,少數患者可發生荨麻疹或苔藓樣疹。停藥後仍持續1~2周或更久方能消退。
(九)痤瘡樣藥疹(acniform eruption)多由于長期服用碘劑、溴劑、皮質制劑、避孕藥及異煙肼等引起。潛伏期較長,表現爲痤瘡樣皮疹,多見于面部及胸背部,發展緩慢,一般無全身症狀。長期用溴劑者可發展成爲肉芽腫損害。
(一)固定型藥疹是最常見的一型。常由磺胺制劑、解熱止痛劑或巴比妥類等藥引起。皮疹爲類圓形或橢圓形的水腫性紫紅色斑,直徑約1~2或3~4cm。常爲一個,偶可數個,邊界清楚,重者其上發生大疱。停藥後約1周餘紅斑消退,留灰黑素沉着斑,經久不退。如再服該藥,常于數分鍾或數小時後,在原藥疹處發癢,繼即出現同樣皮疹,并向周圍擴大,以緻中央色深,邊緣潮紅。也可發生水疱。複發時他處也可出現新的皮疹。随着複發次數增加,皮疹數目也可增加。損害可發生于任何部位,但較多見于口唇、口周、龜頭、等皮膚粘膜交界處,手足背及軀幹也常發生,可單發或鳳時累及數外。發生于皺襞粘膜處易糜爛,産生痛感。一般經7~10日可消退,若已潰爛則愈合較慢。重者可伴發熱。
(二)荨麻疹型藥疹較常見。多由青黴素、血清制品(如破傷風或白喉抗毒素)、呋喃唑酮及水楊酸鹽類等引起。症狀與急性荨麻疹相似,可同時伴有血清病樣症狀,如發熱、關節疼痛、淋巴結腫大、血管性水腫甚至蛋白尿等。若緻敏藥物排洩十分緩慢或因生活或工作中不斷接觸微量緻敏原(如醫務人員對青黴素過敏,制藥廠工人對某些藥物過敏),可表現爲慢性尊麻疹。
(三)麻疹樣或猩紅熱樣藥疹 較常見。多由解熱止痛類、巴比妥類、青黴素、鏈黴素及磺胺類等藥物引起。發病多突然,常伴有畏寒、發熱等全身症狀。麻疹樣藥疹爲散在或密集、紅色、帽針頭至米粒大的斑疹或斑丘疹,對稱分布,可泛發全身,以軀幹爲多,類似麻疹,嚴重者可伴發小出血點。猩紅熱樣藥疹初起爲小片紅斑,從面、頸、上肢、軀幹向下發展,于2~3日内可遍布全身,并相互融合。達到時,全身遍布紅斑,面部四肢腫脹,酷似猩紅熱的皮疹,尤以皺褶部位及四肢屈側更爲明顯。本型藥疹患者的皮疹雖鮮明,但全身症狀較麻疹及猩紅熱輕微,無麻疹或猩紅熱的其它症狀。白細胞數可升高,少數患者肝功能可有一過性異常。停藥後1一2周病情好轉,體溫逐漸下降,皮疹顔色變淡,繼以糠狀或大片脫屑。病程一般較短,但若未及時發現病因及停藥,則可向重型藥疹發展。
(四)濕疹型藥疹大都先由外用磺胺或抗生素軟膏引起接觸性皮炎,使皮膚敏感性增高。以後再服用同樣的或化學結構式相似的藥物,又可引發此型藥疹。其形态爲粟粒大小丘疹及丘疱疹,常融合成片,泛發全身,可有糜爛滲液,但少有畏寒、發熱等全身症狀。停藥後逐漸好轉,以青黴素、鏈黴素、磺胺類,汞劑及奎甯等引起者較多。
(五)多形紅斑型藥疹常由磺胺類、巴比妥類及解熱止痛藥等引起。臨床表現與多形紅斑相似,皮損爲豌豆至蠶豆大小圓形或橢圓形水腫性紅斑、丘疹,中心呈紫紅色,或有水疱,境界清楚。多對稱分布于四肢伸側、軀幹、口腔及口唇,有痛癢感。重者可在口腔、鼻孔、眼部、、外生殖器及全身泛發大疱及糜爛,疼痛劇烈,可伴高熱、肝腎功能障礙及肺炎等,病情險惡,稱爲重症多形紅斑型藥疹。
(六)紫癜型藥疹此型藥疹可由巴比妥鹽、甲丙氨酯(眠爾通)、口服利尿藥、新黴素、奎甯等引起。通過II型變态反應發生血小闆減少性紫癜或III型變态反應引起毛細血管炎症而産生紫癜。輕者雙小腿出現紅色瘀點或瘀斑,散在或密集分布,有的可略微隆起。重者四肢軀幹均可累及,甚至有粘膜出血、貧血等。有時可伴發風團或中心發生小水疱。
(七)大疱性表皮松解型藥疹是嚴重的藥疹,常由磺胺類、解熱止痛劑(水楊酸類、保泰松、氨基比林等)、抗生素、巴比妥類等引起。起病急驟,全身中毒症狀較重,有高熱、疲乏、咽痛、嘔吐、腹瀉等症狀。皮損爲彌漫性紫紅色或暗紅色斑片,常起始于腋和腹股溝,迅速波及全身,觸痛顯著。旋即于紅斑處起大小不等的松弛性水疱,稍一搓拉即成糜爛面,或形成大面積的表皮壞死松解,尼氏征陽性。壞死表皮呈灰紅色覆于糜爛面上,留下疼痛的剝露面,像淺表的二度燙傷。口腔、頰粘膜、眼結膜、呼吸道、胃腸道粘膜也可糜爛、潰瘍。部分病例開始時似多形紅斑或固定型藥疹,很快即泛發全身,須即刻停藥及搶救。嚴重者常因繼發感染、肝腎功能障礙、電解質紊亂或内髒出血及蛋白尿甚至氮質血症等而死亡。
(八)光感疹多由于服用冬眠靈、磺胺、異丙嗪(非那根)、四環素、灰黃黴素、氫氯噻嗪(雙氫氯噻嗪)、補骨脂及甲氧補骨脂素等藥後,再經日光或紫外線照射而引起。可分爲兩類:①光毒性紅斑(phototoxie erythema):皮疹與曬斑相似,多發生于曝光後7~8小時,局限于曝光部位,任何人均可發生;②光變應性發疹(ph0to al-lergic eruption):僅少數人發生,需經一定的潛伏期。皮損多呈濕疹樣,可見于曝光部位及遮蓋部。此外,少數患者可發生荨麻疹或苔藓樣疹。停藥後仍持續1~2周或更久方能消退。
(九)痤瘡樣藥疹(acniform eruption)多由于長期服用碘劑、溴劑、皮質制劑、避孕藥及異煙肼等引起。潛伏期較長,表現爲痤瘡樣皮疹,多見于面部及胸背部,發展緩慢,一般無全身症狀。長期用溴劑者可發展成爲肉芽腫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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