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症
http://zhuanti.# 2008-09-09 16:26:30
皮膚癌是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它包括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惡性黑色素瘤、惡性淋巴瘤、特發性出血性肉瘤(kaposi肉瘤)、汗腺癌、隆突性皮膚纖維肉瘤、血管肉瘤等,其中以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最爲常見,約占皮膚癌的90%,故本文所述“皮膚癌”主要是指這兩類細胞癌。
皮膚癌好發于老年人,其中基底細胞癌多見于40歲以上的患者,鱗狀細胞癌多見于50歲以上的患者。一般以51~60歲爲發病高峰,40歲以下少見,20歲以下則罕見。本病男性多于女性,**比例約2:1。約80%發生于身體的暴露部位,如頭、面、頸、手背等部位,少數發生于非暴露部位。如基底細胞癌好發于顔面及頸部,且多在口部以上,如眶、鼻、頰、前額、耳周圍等部位,亦常見于手背、前臂及背的上部;鱗狀細胞癌半數以上見于頭頸部,也可發生于四肢、軀幹,頭部好發于頰部、頭皮、眼睑、額等處,四肢好發于手背及足。一般認爲手掌及腳底不發生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
本病的病因尚未完全明了,其發生可能與日光曝曬、放射線、砷劑、焦油衍化物等長期刺激有關。燒傷瘢痕、粘膜白斑、慢性潰瘍、經久不愈的瘘管、盤狀紅斑狼瘡、射線皮炎等皮膚損害亦可繼發本病。但很多病人沒有明顯的誘因。
中醫文獻中無皮膚癌之名,但古籍中有關于皮膚體表生疣、失榮、贅瘤及翻花瘡等記載。如《諸病源候論》雲:“翻花瘡者,初生如飯粒,其頭破則血出,便主惡肉,漸大有根,膿汁出,肉反散如花狀”。《醫宗金鑒》亦雲:“推之不動,堅硬如石,皮色如常,日漸長大,……日久難愈,形氣漸衰,肌肉削瘦,愈潰愈硬,色現紫紅,腐爛浸淫,滲流血水。瘡口開大……形似翻花瘤證。”這些描述與皮膚癌頗爲類似。明·薛立齋更言:“翻花瘡者,由瘡瘍潰後肝火血燥生風所緻。或瘡口胬肉突出如菌,大小不同,或出如蛇頭長短不一。治法當滋肝補氣,外塗藜蘆膏,胬肉自入,須候元氣漸複,膿毒将盡塗之有效,不然,雖入而複潰,若誤用刀針蝕藥、灸火,其勢益甚或出血不止,必緻寒熱嘔吐等證,須大補脾胃爲善。”對本病之臨床表現、病機、治法進行了闡述,并提出了内外同治的治療原則及治療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