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易激綜合征診斷及治療
https://daz120.org/index1.html 2008-06-05 14:09:11
【診斷】
診斷标準:1986年我國制定的IBS臨床診斷參考标準爲:
1、以腹痛、腹脹、腹瀉或便秘爲主訴,伴有全身性神經症狀(症狀持續或反複超過3個月)
2、一般情況良好,無消瘦及發熱,系統體檢僅發現
3、多次糞常規及培養(至少3次)均陰性,糞隐血試驗陰性
4、X線鋇劑灌腸檢查無陽性發現,或結腸有激惹征象
5、結腸鏡示部分患者運動亢進,無明顯黏膜異常,組織學檢查基本正常
6、血、尿常規正常,血沉正常
7、無痢疾、血吸蟲等寄生蟲病史,試驗性治療無效(注:指甲硝唑試驗治療和停用乳制品)
符合上述标準者,一般可作出臨床診斷。但要注意與一些表現隐匿或症狀不典型的其它疾病鑒别,對診斷有懷疑者可選擇有關的進一步檢查。
鑒别診斷:腹痛爲主者應與引起腹痛的疾病鑒别。腹瀉爲主者應與引起腹瀉的疾病鑒别,其中乳糖不耐受症常見且鑒别困難。以便秘爲主者應與引起便秘的疾病鑒别,其中習慣性便秘及藥物不良反應引起的便秘常見。
目前國際上多采用羅馬标準,最新的羅馬3标準于2006年發布。
【治療】
一、 一般治療:建立良好的生活習慣。飲食上避免誘發症狀的食物,因人而異,一般而言宜避免産氣的食物如乳制品、大豆等。高纖維食物有助改善便秘。對失眠、焦慮者可适當給予鎮靜藥。
二、 藥物治療:
1. 胃腸解痙藥 抗膽堿藥物可作爲症狀重的腹痛的短期對症治療。鈣通道阻止劑如硝苯地平對腹痛、腹瀉有一定療效,匹維溴胺爲選擇性作用于胃腸道平滑肌的鈣通道阻止劑,故副作用少,用法爲50mg,3次/日。
2. 止瀉藥 洛哌丁胺或複方地芬諾酯止瀉效果好,适用于腹瀉症狀較重者,但不宜長期使用。一般的腹瀉宜使用吸附止瀉藥如思密達、藥用炭等。
3. 瀉藥 對便秘型患者酌情使用瀉藥,但不宜長期使用。半纖維素或親水膠體,在腸内不被消化和吸收,而具強大親水性,在腸腔内吸水膨脹增加腸内容物水分及容積,起到促進腸蠕動、軟化大便的作用,被認爲是治療IBS便秘比較理想的藥物。如歐車前子制劑和天然高分子多聚糖等。
4. 抗抑郁藥 對腹痛、腹瀉症狀重而上述治療無效且精神症狀無明顯者可試用。
5. 其它 腸道菌群調節藥如雙歧杆菌、乳酸杆菌等制劑,可糾正腸道菌群失調,對腹脹、腹瀉有效。促胃腸動力藥如西沙必利有助便秘改善。
三、心理和行爲療法 包括心理治療、催眠術、生物反饋療法,國外報道有一定療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