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教育部、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關于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的通知
https://daz120.org 2005-11-22 16:28:26
關鍵詞:預防接種
有計劃地進行預防接種是控制以至最終消滅相應傳染病的重要措施。近年來各地認真落實這一措施,大幅度降低了相應傳染病的發病和死亡,有效地保護了人民的健康,特别是兒童的健康,這在促進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保證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由于這項工作涉及面廣,在落實過程中需要社會各方面的支持和有關部門的協作。爲此,決定從今年起,在條件成熟的地區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具體要求如下:
一、各級醫療衛生部門要加強對預防接種工作的管理,逐步開展按季度、按月或按周進行預防接種,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試點工作,不斷總結經驗,加以推廣。
二、對出生後的嬰兒,各醫療單位必須給予卡介苗接種,并出具卡介苗接種證,家長憑此證,到戶口所在地醫院地段保健科、衛生院(所)領取預防接種證,并登記、建立預防接種卡片。各醫療衛生保健單位和公安派出所應密切配合,發現未辦理預防接種證者,要及時予以補辦。
三、在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的地區,凡此通知下發後出生的兒童,在辦理入托、入學時,必須持符合規定、記錄完整的預防接種證。無證或未按規定接種者,必須進行補種,否則不予接收。凡此通知下發前出生的兒童,應補辦預防接種證,并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四、各地可根據以上要求,結合當地的情況,确定試行範圍,制訂具體實施辦法,對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希及時報衛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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